根据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动态清理工作要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自助抽取系统”的数据显示,目前,仍有一批房建市政专业评标专家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任职单位、电子件等)没有从系统中完善,现根据动态清理工作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对这部分专家作暂停评标专家资格处理,暂停期限为3天,暂停期内,请相关专家积极主动配合完善上述信息和材料,逾期仍未完善的,将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并从专家库中移除,特此公告,附件:不配合更新完善个人信息评标专家明细表(二).xlsx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6月24日作者: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