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条件卓越级智能工厂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见附件1,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二、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条件领航级智能工厂按照《要素条件》要求,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广泛深度应用,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各市(沈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见附件2,分别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5)编制申报书,2.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对象在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指导下开展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四、联系方式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张诗蕾024-839134692.申报平台技术支持: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系电话:1501007539518811445758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4.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5.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6.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