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推荐上报工作,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附件1,2.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3.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主体,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4.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的要素条件要求,二、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参考《要素条件》和《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附件2),分别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或《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编制申报书,2.申报主体于2025年7月1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3.各市工信局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和《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6),2.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对象在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指导下开展建设,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和现场建设情况,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4.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5.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6.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6月26日相关附件:1、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