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购买“文昌鸡师傅”劳务品牌推广服务支出审核情况的公示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1〕14号)、《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文昌鸡师傅”劳务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人社〔2022〕91号)文件精神,我局委托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文昌鸡师傅”劳务品牌推广工作,根据协议,拟向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文昌鸡师傅”劳务品牌推广首笔服务费用,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即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7日,如对本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以下单位反映,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蔚路55号213室,电话:63260208)附件:关于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购买“文昌鸡师傅”劳务品牌推广服务支出审核情况公示表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