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节能专项监察及能源审计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为助力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我委特公开遴选节能专项监察及能源审计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开展2025年度节能专项监察及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名称三亚市2025年度节能专项监察及能源审计咨询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一)协助完成我市22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工作,(三)完成我市10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五)参加遴选的咨询服务机构须选派工作人员2名,协助我委开展节能技术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三、咨询服务期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时间以协议约定为准),1.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7.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择优遴选项目咨询服务机构,(三)鉴于本次需遴选的中选单位为1家,如第二次报名参与遴选的单位只有1家,如第二次报名参与遴选的单位超过1家将对报名单位进行打分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