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盐城市反食品浪费规定(草案)》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7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送至: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邮编224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盐城市反食品浪费规定(草案)》征求意见”字样,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515-86660550,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csfgwzhc550@163.com,附件1.盐城市反食品浪费规定(草案)0629.docx附件2.《盐城市反食品浪费规定(草案)》起草情况说明0629.docx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