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浙财监督〔2020〕11号)、《关于优化<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强化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我局起草了《关于调整<淳安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30日内(2025年6月13日-7月13日)反馈至淳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方为红,联系电话:0571-89601549,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1510室,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13日关于调整《淳安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关于调整《淳安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