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为做好生猪稳产保供,保障生猪基础产能,根据扬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扬财农〔2023〕72号)、《关于下达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扬财农〔2024〕6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扬财农〔2024〕30号)文件精神,2023、2024年度省级下达用于生猪稳产保供项目的资金,因无法预测生猪贷款贴息的资金使用情况产生资金结余,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现将结余资金项目化使用,现就做好2023、2024年度省级生猪稳产保供结余资金项目申报工作,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养殖档案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二、支持方向结余资金用于生猪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方向,三、资金分配和补助办法1、省级生猪稳产保供项目资金结余金额:2023年度资金结余16.244万元、2024年度资金结余24万元,每年度结余资金各支持不少于1个项目主体,财政补助资金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拨付,四、项目申报相关要求1、项目要求2025年内完工,五、申报程序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时须向所在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财政所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docx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x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13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