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山东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山东省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一、推荐范围依据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二)单位产品的能耗水平达到或优于本行业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先进值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标杆水平,三、推荐程序(一)企业申请,向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能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当地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内容包括企业申报内容的真实性、本通知中规定的“推荐范围”“基本要求”的符合性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等,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推荐意见及推荐表、企业申请报告等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版,确定和发布2025年度省级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原则上每个细分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数量不超过5家,对于获得2025年度省级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能效“领跑者”企业宣传推广,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0531-51783028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0531-51792366附件:附件1: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表.doc附件2: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doc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