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现组织开展烟台市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申报工作,二、时间安排本年度烟台市科技局分三批受理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认定申请,企业向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的材料截止时间以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通知为准,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网”,企业在“高企认定工作网”,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按要求对所属地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企业委托的中介机构资质是否符合《工作指引》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对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企业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是相关部门审核、专家评审认定的依据,企业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标准及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其他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假借科技部门的名义开展咨询服务工作,将所属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函、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中介机构审核汇总表(见附件5)及中介机构证明材料PDF版、申报核实意见表和企业认定申报资料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