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5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沈阳市促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一、支持制造业企业5G网络及技术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支持“5G+工业互联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与应用,支持企业建设并运营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择优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五、支持“5G+工业互联网”核心技术产学研合作,(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六、支持“5G+工业互联网”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育,对获评国家5G工厂名录、省级5G工厂或“5G+工业互联网”园区的试点示范项目(荣誉、称号、认定)企业给予支持,对国家级项目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省级项目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