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基本条件(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为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参与人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3.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3.申报人拟开展科研项目内容不得与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含往年已立项)、指导性计划项目相同或相近,并视情况追究项目负责人及申报单位相关责任,6.将市“科技+医疗”项目承担单位纳入《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点范围,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1)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7时,(三)项目申报受理咨询1.业务政策联系人:产业科技二科王春香,按照申报数不低于1:2的差额比例进行择优立项,其中自主研发项目是由各医疗卫生单位自筹经费开展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