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农机鉴定检测管理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机构申请承担农机鉴定检测业务(统称:鉴定检测机构),确保鉴定检测机构高质高效工作,二、加快农机鉴定大纲和标准制修订各级农牧部门、农牧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力做好农机鉴定大纲以及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要按照农机专项鉴定大纲和标准制修订工作相关要求,承担鉴定大纲和相关标准制修订组织机构,三、加强农机鉴定检测全过程管理各盟市农牧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完善农机鉴定检测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机制,自治区鉴定检测机构受理外省区市企业产品鉴定申请的,鉴定检测机构要加强管理、优化有关工作流程,四、创新农机鉴定能力有关部门要积极为农机鉴定检测机构提供便利条件,动态管理农机鉴定检测机构,自治区农牧厅会商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相关规定停止其农机鉴定检测业务,优化农机鉴定检测监管、工作流程,加强对鉴定检测机构及其工作的监管,对违规的鉴定检测机构将撤销服务农机鉴定检测工作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