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192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已对李思怡申请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进行了核实,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现按照文件规定对其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伍千元(共计伍仟元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9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内及时向铅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杨俊林电话:15179022127铅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