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船舶注销登记管理,近日,我局对登记在册船舶进行了全面清查,发现部分船舶国籍证书已过期失效(截至2024年5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淄博市交通运输局登记船舶国籍证书过期失效船舶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上述名单所列船舶所有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尽快至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船舶拆解、灭失等符合注销情形的,应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应申请办理换发手续确保船舶国籍证书处于有效状态,凡发现未持有有效国籍证书船舶擅自航行的,海事管理机构将严格依法处置,特此通告,附件:登记船舶国籍证书过期失效船舶名单.xlsx淄博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