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渔业企业: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着力打造一批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应用场景、示范工程,助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根据《烟台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烟政字〔2023〕62号)、《烟台市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烟财建〔2023〕5号)、《国家碳达峰试点(烟台)实施方案》(烟政字〔2024〕43号),烟台市制定了《烟台市2025年度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请有申报意愿的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5年5月30日前报送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海洋发展科,过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及附件,联系人:杨晓彤联系方式:8943435邮箱:mphyfz@yt.shandong.cn附件:1.关于申报烟台市2025年度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的函.pdf2.附件烟台市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x牟平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