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征集申报2025年度彭阳县科技研发项目(第二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原则(一)突出“五特四新四优”导向,重点支持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成果转化、示范、推广项目支持所有科技型企业,二、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条件1.所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高新技术领域、农业社会领域中一个或多个技术创新方向,且在申报书项目名称、研究内容、考核指标与预期效益中对所符合的创新方向进行具体描述,2.所申报的项目应当具有良好的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应用前景,(二)申报单位条件1.申报单位须在彭阳县注册1年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3.企业申报的项目,规上工业企业和有研发活动的事业单位申报项目,4.申报单位项目承担实施或参与区、市、县科技项目数不超过3项,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同时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次年内申报或参与申报县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资格,5.2025年已立项第一批县本级研发项目的承担单位不得重复申报,按格式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彭阳县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申请书》《主要参加人员名单》和《项目经费预算、资金筹措及来源渠道》(相关附件:《科技研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征信、法人征信、项目合作协议、企业2024年利润表、资产负债表、营业收入表、研发支出明细表(或税务报表中A107012表)及其他实施项目前期证明材料,项目申报书、预算书由申报单位在系统提交至彭阳县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