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高企认定办关于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高企申报要求注册在经开区内的企业,2025年应重新认定的高企(证书编号以GR2022开头),(三)材料受理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组织申报材料,随企业申报材料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原件,2.系统申报要求: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进行注册及申报工作,向经开区科技局报送1份纸质高企申报材料,邮件名称:XX公司-经开区2025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情况表(新认定/重新认定),二、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一)申报范围高企有效期内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的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第一批:5月30日(若企业参加本年度重新认定,三、高企迁入(一)申报范围证书在有效期内、在外省市已认定的高企整体迁移至经开区的企业,由企业向经开区科技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五、公示公告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应于2025年5月20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参考格式2.经开区2025年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情况表3.经开区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更名信息表科技创新局2025年5月15日相关附件: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参考格式.zip附件2.经开区2025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情况表.xls附件3.经开区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更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