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24〕88号)、《关于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20号)和《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文件精神,对企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吸纳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对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经企业申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共吸纳61人(脱贫人员53人、高校毕业生8人),补贴金额114000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可于2025年4月28日前拨打钟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电话:0724-6900863反映,附件:2025年第二批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8人.xlsx2025年第二批吸纳脱贫人员补助明细表53人.xlsx钟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