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4月11日华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第三条各有关部门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履行如下职责:(一)区投委员会办公室(区发改经信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立项以及项目投资估算、概算及概算调整的审批,(六)区司法局负责指导建设单位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审查,由区重点建设项目中心牵头组织区发改经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部门科学合理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草案,第三章审批流程第九条政府投资项目的主要审批流程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建设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按程序报区发改经信局审批投资概算,概算核定部门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意见,(四)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由区重点建设项目中心按程序组织工程变更现场踏勘及审查,不可预计费由项目建设单位依程序报区政府审定后方可使用,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做好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和档案管理工作,区重点建设项目中心会同区财政部门(投资业主)核实后按程序报区政府审定,区发改经信局及相关部门加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设,会同区重点建设项目中心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考核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