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分享到-微信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净月高新区实现经济向上向好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机关各部门、镇、街道办事处、直属企事业单位、市直派驻机构各单位:《净月高新区实现经济向上向好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管委会同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3月26日净月高新区实现经济向上向好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长春市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增量政策措施(长府办[2024]13号)》文件精神,对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且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及以上的规模以上重点服务业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对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且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规模以上重点服务业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且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规模以上重点服务业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2025年一季度(1-2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达到20%(含)以上的规模以上重点服务业企业,再给予2万元奖励,(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二、支持服务业企业升规晋级,2025年对批发企业全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及以上、每增长1亿元,对2025年一季度(1-3月)销售额同比增长达到20%及以上的规模以上重点贸易业企业,再给予2万元奖励,住宿餐饮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企业2万元、3万元、5万元奖补支持,对2025年一季度(1-3月)累计产值同比增长达到20%(含)以上的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再给予2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建设发展局)附则:(一)以上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