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龙井路片区拆迁未安置问题,并调查核处走访过程中部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将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二)拆迁安置协议,(三)批准建房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出让协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宅基地批准书、缴费依据),一律只对资料原件开展认证审核,完成认证审核后将复印存档,并现场归还资料原件,若资料原件已遗失的,超过本公告规定时限将不再接收资料开展认证工作,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益,望涉及群众积极支持配合,此公告联系人:王静13887023060,张光荣13408828726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