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省整车生产企业申请国家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审核情况的公示按照国家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文件要求,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组织各市州及省内整车生产企业开展第一批(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经逐级审核,本次符合《通知》申报条件的新能源汽车904辆,申请补助清算资金1982.7215万元,按《通知》要求,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馈至省工信厅汽车处,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公示期:2025年5月19日至5月26日,共7天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欢,0431-87079827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99号中小企业创业大厦(邮编:130054)附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表(吉林省)2025年第一批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