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款“迎新春提信心促发展”政策第8条二、申报条件对2024年一季度、2025年一季度均正常经营且2025年一季度营业额同比增长或达到一定规模的旅游星级饭店、民宿、A级旅游景区给予一次性奖补,单户企业奖补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不重复享受旅游饭店、旅游民宿、A级旅游景区奖补,一季度营收达到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12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等级民宿(甲乙丙级)、皖美民宿(金牌、银牌)一季度营收达到60万元、90万元、120万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5万元、8万元奖励,一季度营收达到100万元的,三、申报材料1.迎新春提信心促发展政策申报表(附件1),五、申报方式本次申报项目材料要求纸质和网上并行,县(市)区、开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初审项目,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县(市)区、开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3.县(市)区、开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以及申报单位的诚信状况(登陆“信用合肥”、“信用安徽”、“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是否有失信行为,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及县(市)区、开发区迎新春提信心促发展政策初审意见表(附件3)报送市文旅局,仅报送纸质材料或仅在网上申报均视为项目未申报,联系电话:63509949附件:1.迎新春提信心促发展政策申报表2.诚实信用承诺书3.县(市)区、开发区迎新春提信心促发展政策初审意见表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4月22日附件1、附件2、附件3.pdf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