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分相同的按投资额的多少确定位次首店层次(10分)中国首店得10分、安徽首店得8分注:以上得分不重复计算,品牌荣誉(8分)“中华老字号”企业得8分,投资额(52分)政策有效期内装修投资额达50万元(发票不含税金额)得35分,4.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品牌首店(含专柜)投资主体材料,根据当年度改造投资、限上企业培育、首店及“老字号”品牌招引、促消费活动开展等综合考评排序,得分相同的按当年度投资额的多少确定位次当年度建设改造投资额(56分)当年度街区进行建筑立面、景观雕塑、休闲设施、夜间亮化、智能化设施及系统改造等方面的建设改造投资额达50万元(发票不含税金额)得40分,限上企业培育(8分)街区每有1家限上企业(或限上企业的门店)得1分,街区每新开业1家中国首店得4分,每新开业1家安徽首店得2分,每新开业1家合肥首店得1分,最高8分,街区每新开业1家“中华老字号”品牌店铺得4分,每新开业1家省级“老字号”品牌店铺得2分,每新开业1家市级“老字号”品牌店铺得1分,最高8分,8.街区新开业的“老字号”品牌店铺名单、照片及其它支撑材料(如国家商务部、省级商务部门、市级商务部门“老字号”认定文件或公示截图),三、申报要求1.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以上两个政策条款的专家综合考评排序,申报材料封面标题统一为“XX首店(或街区名称)关于“支持发展首店经济”条款(或“支持特色商业街区提质升级”条款)专家综合考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