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2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津工信科〔2022〕4号,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32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科〔2025〕6号)要求,现开展2025年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力度,二、工作程序(一)组织动员,鼓励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的企业申报,市工信局将根据各区拟推荐名单,申报企业按照《工作指南》编制申报材料,区工信局对申报企业线上、线下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申报企业名单推荐至市工信局,市工信局根据《管理办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管理办法》第九、十、十一条要求适用简化认定政策的,按照简化认定流程认定为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2.《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21〕1号)和《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津工信科〔2022〕4号)均可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