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各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按照工信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优质中小企业信息更新的通知》和《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要求,现就我市有效期内优质中小企业2025年度数据更新工作通知如下:1.请各区县、各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采取多种方式有效通知辖区有效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6月26日前更新年度数据,2.有关企业在规定日期内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入“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4年度有关数据,有关数据须与正式备案版年度审计报告一致,3.按照《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三条”之规定,未按本通知要求及时更新信息的企业,将取消该企业相应称号复核资格,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未更新年度数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进行发展评价时得分将按照最低分处理,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