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十五五”时期湖南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编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委托单位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申请条件1、申请单位的基本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2、申请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研究实力,4、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三、委托事项1、对《湖南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系统评估,并综合起草《湖南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总结评估报告,2、对《湖南省“十五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的规划范围、目标定位、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开展前期课题研究,并综合起草《湖南省“十五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前期课题研究总报告,3、编制《湖南省“十五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全面分析湖南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时代背景与总体要求,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省发展改革委区域处,2、申报材料:申请单位通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fgw.hunan.gov.cn)下载《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仅限EMS)提交申请书(一式五份),遴选结果将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