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征集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储备项目,补助上限如下:1万立方米≤包围水体<2万立方米补助上限为200万元,2.申报主体前三年所生产产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未达到100%,3.申报主体正在实施渔业生产类财政资金项目,同时附上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对申报材料不全、超出扶持范围、超出资金补助规模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项目申报单位向当地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收到的申报材料按要求组织初审,认真审核项目申报主体、申报内容、申请补助资金等是否符合申报指南要求,并将初审后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交市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核,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请各市于2025年5月19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市、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审核推荐的项目及相关材料的合规性、可行性负责,请各市、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履行项目申报的公示公开程序,附件:1.2025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渔业发展)储备项目申报书2.2025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渔业发展)储备项目汇总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5年4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名称操作附件1.2025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渔业发展)储备项目申报书.wps下载附件2.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储备项目汇总表docx.doc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