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贵州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省实际,深入实施“六六就业稳岗计划”,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经会商省有关部门及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现就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一、拓宽多元就业渠道(一)围绕发展需求增加岗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大数据局等,各市〔州〕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规定落实1500元/人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深化访企拓岗实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稳定公共部门岗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统筹基层服务项目实施,(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鼓励创新创业和灵活就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七)落实专项渠道就业去向,(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广泛组织实践锻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及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全面推进职业认知促进项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供暖心就业服务(十一)提升求职招聘活动实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落实精准就业帮扶,(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建立岗位归集发布机制,(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直有关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营造良好环境,(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附件:贵州省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表(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