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韶关赛普超硬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张文与你单位拖欠劳动报酬、赔偿金等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乳劳人仲案字[2025]21号),乳劳人仲案字[2025]2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你单位:一、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9月工资3815.85元、2024年10月工资5575.82元、2024年11月工资5783.41元、2024年12月工资7875.82元、2025年1月工资4629元,二、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38737.35元,三、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5年2月17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本仲裁裁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乳源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