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贝业新兄弟物流有限公司:据本机关核查发现,贵公司现自有营运货车数量为0,已不符合《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本机关拟撤销贵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本机关于2025年4月17日作出《撤销行政许可事先告知书》(文号:三交货撤先告〔2025〕6号)依法向你寄送,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在此公告限期30天内,贵公司有权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