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东府〔2020〕52号)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东人社发〔2020〕51号)文件精神,现将虎门镇2025年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申请(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请条件在我镇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不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且符合镇重点发展企业(第9类),可提出资格申请,二、申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三、申请方式企业填写《虎门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申请表》(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提交至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虎门分局,四、审核结果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虎门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对申请自评资格的企业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五、受理地址和咨询电话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虎门分局一楼2号窗口,地址:东莞市虎门镇金龙路9号,咨询电话:82894933,附件1:虎门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申请表.docx附件2:虎门镇2025年企业自评人才入户1-9类企业名单(第9类第二批).xls附件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pdf附件4: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东人社发〔2020〕51号).pdf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虎门分局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