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奉化区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管理,我区对2024年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一、项目实施情况为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土地流转,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区政办发〔2021〕58号)、《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土地流转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奉农〔2022〕188号)文件精神,项目实施情况如下:1.2022年村集体土地整村流出补助27.49687万元,5.2024年农业主体土地流入补助203.31766万元,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及使用情况(一)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2024年度共安排土地流转补助经费540万元,根据《关于下达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土地流转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4〕238号),2.2023年西坞街道孔峙村符合村集体土地整村流转,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土地流转项目剩余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4〕156号),根据《关于下达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土地流转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4〕238号),根据《关于下达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土地流转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4〕238号),根据《关于下达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土地流转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4〕238号),6.2024年农业主体(宁波市奉化区泓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731.626亩经营土地符合流入补助政策,根据《关于下达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土地流转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024〕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