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条件1.境外投资单个项目中方实际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该境外企业(项目)的境内企业主体在2025年不予资助,二、项目适用时间、支持内容和补助标准(一)企业投保海外投资及工程承包项目保险的保费适用时间:项目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正在执行,(二)境外经贸合作区评价奖励适用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境外经贸合作区年度评价和确认评价的境外经贸合作区,通过评价确认的发文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支持内容:对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年度评价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给予支持,对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确认评价的新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补助标准:评价结果为一类的园区给予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三、申报材料(一)保险保费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3.企业申报项目明细表(附件1),4.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的证书和凭证,(二)境外经贸合作区评价奖励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3.企业申报项目明细表(附件1),10.境外经贸合作区确认文件、境外实际投资汇出证明文件、境外经贸合作年度考评文件、入园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且加盖申报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