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户籍地址顺义区1秦书华女1962-12肢体二级李遂镇2赵秀英女1941-10肢体二级南彩镇3闫学森男1969-01肢体二级张镇4龚利英女1958-09肢体二级赵全营镇5董树田男1954-06肢体二级北石槽镇6高瑞兰女1947-12肢体三级北小营镇7李兴德男1946-07肢体三级木林镇8汤友山男1955-03肢体三级北小营镇9綦智新女1962-10肢体四级天竺地区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对照《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GB/T26341-2010)在公示期内向顺义区残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可查的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69430820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