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从加快培育本土著名品牌展会、支持本市现代化产业体系领域优质展会发展、支持大型展会稳定发展等三个维度对展会项目和为本市会展业发展提供信息平台建设、数据监测等公共服务项目,对在2024年1-12月举办的规模为2万-5万平方米(不含5万平方米)或者日均入场人次达到2万-5万人次(不含5万人次)的展会予以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在2024年9-11月举办的规模达到5万-10万平方米(不含10万平方米)或者日均入场人次达到5万-10万人次(不含10万人次)的展会予以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在2024年9-11月举办的规模达到10万平方米或者日均入场人次达到10万人次的展会予以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奖励,同一家申报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享受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三)申报资金的展会项目应为在本市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三、支持条件和申报材料(一)加快培育本土著名品牌展会1.支持条件申报项目应为经过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评选、公布的“2024年度上海品牌展览会”,(4)展会项目获得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2024年度上海品牌展览会”证明材料(复印件),1.支持条件申报项目应为在本市专业展馆举办的2万平方米以上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4)申报主体与展览场馆签订的展会项目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申报时提供场馆方出具的展览面积证明材料(含场地租赁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申报时提供第三方门禁服务商出具的展会入场人次佐证材料(入场人次相关展后报告、每日数据等)(复印件)、举办单位与第三方门禁服务商签订的服务合同(复印件)、对提供的展会入场人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支持条件申报项目应为在本市专业展馆内举办、展览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4)申报主体与展览场馆签订的展会项目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附件:1.2025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促进)申请表—品牌展会、产展融合展会项目2.2025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促进)申请表—大型展会稳定发展项目接收地址:上海市会展业促进中心(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909号3号楼)联系人:市商务委会展业处柳勤23110762市会展业促进中心周颖13611780781陈帆15900905831联系邮箱:chenfan@scaac.com.cn附件下载:1.2025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促进)申请表—品牌展会、产展融合展会项目.docx2.2025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促进)申请表—大型展会稳定发展项目.docx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