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自2025年4月7日起,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根据实际情况将延伸调查部分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涉及的有关单位,三、审计人员纪律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举报电话:0570-3074558,可向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反映,举报电话:0570-3060311,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衢州市审计局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