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5〕16号)以及《衢州市本级中央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实施方案》(衢市交〔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路客渡运输实际情况,参考渡船主机功率、2024年实际用油情况及近2年资金分配方案,拟将2025年市本级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19.54万元(费改税部分5.86万元,涨价补贴部分13.68万元)拨付给柯城区交通运输局和衢江区交通运输局,一、拨付依据渡口名称渡船数量(艘)载客定额(个)总功率(KW)绩效考核(分)2024年用油情况(万元)柯城龙泉头渡口2(1用1备)5546883.5衢江岭洋渡口2(1用1备)7599867.2辖区渡口补贴金额=辖区正常营运渡船主机功率/两区正常营运渡船主机总功率×100%×资金总额,综合考虑两区渡口渡船主机功率、绩效考核结果及近两年分配方案,拟拨付柯城区6.2万元(费改税部分1.76万元、涨价补贴部分4.44万元),衢江区13.34万(费改税部分4.1万元、涨价补贴部分9.24万元),二、资金使用具体资金使用由柯城区、衢江区交通运输局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3〕7号)等相关规定:绩效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的,全额发放相应的补贴资金,费改税补贴部分直接发放给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涨价部分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农村水路客运发展,附:近2年资金分配方案区23年费改税(万)23年涨价(万)23年合计(万)24年费改税(万)24年费改税(万)24年合计(万)柯城区2.97.1410.041.674.155.82衢江区6.5816.1422.723.618.93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