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信联盟理事会第482号决定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第四次会议在瑞士日内瓦召开,根据第482号决定,国际电信联盟向各国收取卫星网络资料成本回收费用,用以审查并公布各国所申报的卫星网络资料,该决定规定了提前公布资料、协调资料、通知资料等各类卫星网络资料不同收费标准,2023年7月理事会同意设立专家组,负责对第482号决定涉及的10个修改事项进行讨论,一是对免费卫星网络资格、等效功率通量密度(EPFD)审查收费及提高通知资料收费标准等前期基本达成一致的事项进行了确认,二是围绕大型复杂非静止轨道(NGSO)卫星系统、提前公布资料和不经过协调阶段的通知资料收费等事项进行了进一步讨论,取消了大型复杂NGSO系统封顶收费限值,会议形成了提交给2025年6月理事会会议的最终报告,提出对第482号决定的修订建议,我国提交文稿中包含的NGSO系统收费计算方法等内容,包含在最终报告和第482号决定修订版本中,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组织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垣信卫星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