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青年就业创业分类精准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三)实行青年就业创业普惠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试行青年职业生涯全周期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引导青年服务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支持青年面向新经济就业创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优选青年就业实践基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发布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信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实施青年就业创业专门项目(十三)全面推开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丰富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十七)常态化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大力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接续举办全国性和地域性系列招聘活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广泛开展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活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统筹组织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七、健全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机制(二十四)健全组织推进机制,(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五)创新数智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