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立博士后科研岗位需求征集、发布、对接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博士后岗位需求征集、发布、对接机制,二、征集范围博士后科研岗位需求征集范围涵盖全省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各市(含沈抚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汇总本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岗位需求,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信息汇总表(工作站、基地)》(附件1)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将本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信息汇总表(流动站)》(附件2)直接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请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于4月15日前将岗位需求报送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梳理本地区关于博士后资金奖励、住房、子女入学等相关待遇政策内容填写《各地区博士后相关待遇政策汇总表》(附件3)与本地区汇总整理后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信息汇总表(工作站、基地)》于4月22日前一同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请于4月22日前将本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信息汇总表(流动站)》直接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人社部门报送的本地区博士后相关待遇政策内容将与岗位需求信息一同发布,四、发布方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征集的博士后岗位需求信息汇总整理后,依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类招聘对接平台、载体、渠道,五、工作要求(一)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博士后岗位需求征集与发布机制的重要意义,共同做好博士后岗位需求征集与发布工作,附件:1.《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信息汇总表(工作站、基地)》2.《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信息汇总表(流动站)》3.《各地区博士后相关待遇政策汇总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