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科技中介机构、双创载体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推广运用力度,区科技厅启动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2025年认定工作,二、征集程序(一)服务机构在线申请服务机构入库于2025年4月20日之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以下材料: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接收机构申请表》,4.科技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一览表,创新券管理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受理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报及相关业务咨询工作,创新券管理机构对入库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创新券管理机构组织专家(专家组人数5-7名,财务专家1名)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范围、服务事项与其配套的服务资质、硬件设施、人才资源和收费价格等进行评审,创新券管理机构提请区科技厅相关会议研究后,(三)名单公示创新券管理机构在区科技厅门户网站公示拟入库服务机构名单,(四)服务机构入库创新券管理机构在“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服务管理平台”公布服务机构名称、服务范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等,(五)其他说明事项本次征集的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有效期为三年,并经管理机构审核、专家评审、区科技厅审定同意,三、征集时间此次自治区科技厅征集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报于2025年4月20日截止,四、联系方式(一)业务咨询:唐孟兵0891-6821037(二)技术支持:田柱18949898167附件: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接收机构申请表》2.《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21日附件下载:附件1: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接收机构申请表.doc.doc附件2:《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藏科发〔2022〕181号).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