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拉萨南亚跨境电商产业园拟认定为全区首个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跨境电商产业园)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拉萨市商务局的指导下,拉萨南亚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总面积1.58万平方米,在园区建设4800平方米的中转集货仓,吸引6家跨境电商企业入驻,入园企业贸易额14.4亿元,园区示范效应日益显现,拟认定为全区首个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跨境电商产业园),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26日,请通过电话方式向区商务厅电商处、外贸处反映,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调查核实情况,西藏自治区商务厅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