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现就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商事登记和税属关系均在翔安区(不包含火炬翔安产业园区),且于2024年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二、补助标准对2024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上年度(暨2023年)营收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再给予20万元叠加奖励,三、申报方式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1日-5月16日,确认相关企业信息,四、政策咨询电话联系人:小李、小黄,联系电话:7880523、7889525五、申报相关要求企业应如实填报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审核发现企业填报信息有不实之处,将取消国高奖励资金申报资格,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2025年4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