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隆安县委办公室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人才安家费补贴规定(修订)>的通知》(隆办发〔2022〕1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张飞艳等54位同志符合隆安县人才安家费补贴申请条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2月1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5年2月12日—18日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广西南宁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专技事业股)邮政编码:532799监督电话:0771—6521050附件:2025年第1批隆安县人才安家费补贴符合条件公示名单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2月12日表格名称附件:2025年第1批隆安县人才安家费补贴符合条件公示名单.xls操作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