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5年石家庄市科技成果受让企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一)科技成果受让企业补助资金申报条件1.申请主体应为在石家庄市内注册满1年,2.企业采用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方式购买相关科技成果,单项技术合同技术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鼓励吸纳京津科技成果的企业申报,(二)补助标准企业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单项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合同技术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给予最高5%的补助,3.相关技术合同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开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4.企业付款凭证(付款凭证日期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5.科技成果卖方开具的发票(作价入股形式的技术转让不需提供),7.其它证明材料(实施技术形成新产品的,可提供工艺(设备)测试检测报告、工艺(设备)参数说明、设备备案文件、用户使用报告、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二、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1.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进行初审,2.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附件:1石家庄市科技成果受让企业补助资金申报表20250326150128342高新区科技局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