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为一步规范我县民办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整体办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州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泸教体通〔2025〕38号)要求,县教体局对全县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年度办学水平评估,现将2024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评估结果通报如下:希望全县各民办教育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我县民办教育工作规范高质量发展,附件:2024年度泸溪县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评估结果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