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甬能源电力〔2021〕8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甬能源电力〔2022〕27号)《关于申报2021年-2023年光伏高质量发展市级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牵头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国网象山供电公司等单位开展申报项目评审,经认定,拟对象山县高塘岛乡林港村100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7个项目进行补助,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提供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意见,联系人:姚宇,联系电话:15924377896,附件:申报2021年-2023年光伏高质量发展市级补贴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docx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3月19日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