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有关单位:按照济南市科技局《关于组织落实2025年度省级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市级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济南市202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2023年迁入济南市并经省认定机构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各园区对拟补助企业的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各园区可按照各自实际情况开展综合审核工作,请相关企业积极配合园区完成综合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后填写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推荐申请汇总表,2.在资质有效期内迁入济南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市科技局向省认定机构报送的书面申请为准,在有效期内迁入济南市后复审认定通过的,严格核实确定首次认定规上工业企业名单,现已不属于规上工业企业的,三、有关要求(一)各园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企业的核实确认工作,请各园区于推荐截止时间前将推荐函及推荐汇总表盖章后报送至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科技办公室(电子版同步报送),推荐函需包括辖区企业认定核实情况、企业信用、“绿色门槛”核查、推荐建议等内容,lifescservice@163.com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88875157附件: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推荐申请汇总表.xlsx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2025年3月19日。